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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时间:2024-12-18 21:00:53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全文共3963字)

第一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假期里,学校要求每位老师再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教育读本这本书。

这本书针对性强、实践性强、综合性强,尤其是书中那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让我知道了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回想起自己从教以来的点点滴滴,深感惭愧。曾经,因为学生迟到而被罚站;曾经,因为学生说话而被痛骂……这些事情原以为很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指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行为。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每一个学生。这样才可称得上人类灵魂工程师。

新《义务教育法》指出: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 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在教学中贯彻新课标,对待不同教学内容应根据不同儿童的心理特点来正确处理,在教学上因材施教,努力改变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既学到科学知识又锻炼了他们的各种能力。作为教师不但要在教学上不断精益求精,而且要注意学生的道德思想教育,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严格守法,爱护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认真教学,不体罚学生,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是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应在教育教学中做到这一点,以此作为工作导向。

第二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长宁镇委武装部部长曾建锋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本人结合学习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浅谈几点体会:

一、提升加强国防教育的认识

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振奋民族精神、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一项政治任务。

二、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责任感和使(更多请关注WwW.)命感

美国“9?11”事件以来,国际形势更趋复杂化。美国主导的国际反恐战争在不断地扩大,并借反恐推进霸权主义,肆意干涉别国内政,谋求实现其全球和地区战略,特别是美英不顾全世界爱好和平人士的强烈反动,绕开联合国,对伊拉克发动战争,给世界和平带来了严重威胁。印度别有用心造谣我国向印度洋扩张,日本煽动国民危机情绪,加快修改和平宪法,企图重组武装。台海局势也朝着日趋复杂的方向发展,陈水扁发表了一系列“台独”言论,并乞怜西方强国干预,不断扩充军备,谋求“以武拒统”,走渐进式的“台独”路子。国际形势如此严峻,加强国防教育是形势所迫、任务所需。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绷紧国防 1

建设这根弦,扎扎实实搞好国防教育,强化国防观念,培育国防精神,凝聚民心,激发士气,焕发民力,最大限度地将战争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为打赢现代技术条件下的人民战争提供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政治保证。

三、搭建国防教育平台,有的放矢,不断加强国防教育的效果

(一)搭建国防教育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在电视台、报纸和广播中开辟国防教育专栏,广泛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国防教育见站,形成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四位一体”的国防教育宣传网络,进一步增强国防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有的放矢,不断加强国防教育的效果

一要进一步抓好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国防教育必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规划,纳入年度政绩考评。要充分发挥党校作用,依托党校的主渠道,突出国防形势、国防理论、国防法制等内容,切实将国防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形成制度。要落实好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动和各种议军会议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政干部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切实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大力开展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在对象上,重点突出预任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应急分队和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在内容上,突出抓好形势战备、民兵职能、人民战争思想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要组织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全国学贯彻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专题教育,激发热情,焕发民力。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上来,把大家的干劲引导到奔小康共致富的目标上来。要抓住民兵调整改革的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企业国防教育的新路子、新办法,不断深化国防教育效果。

三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民族复兴工程。要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采取有效措施对学校领导、教师进行以国防教育为主要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增强教学效果。要进一步搞好中学的军训和军事夏今营、少年军校等活动,增强学生对部队生活的了解,激发爱军习武的情感,不断增强国防意识。

四要深入开展社区国防教育。充分利用村(居)委会的结构优势和教育功能,把国防教育纳入文明材、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居民的创建活动,使国防教育真正进入基层百姓。

“国不可一日无防”,国防是全民的国防。国防教育是全民的国防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我们将坚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国防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国防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三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分管教育委员成军洪2014年12月21日

今天,镇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次学习,对我的触动很大,现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一点认识。

一是深受鼓舞。作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镇长,国家及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给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些也为搞好我镇的教育工作增强了信心。 二是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对照我镇的实际情况,要完成这个任务,我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面临校舍较紧张,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老百姓的法制意识不够强,各村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领导对教育的重视还不够等等。上述各种情况都会对我镇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带来阻力,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需要时间,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面对上述各种阻力,我的确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但是有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加上我镇良好的教育基础,我有信心也有决心将该项工作做好。

三是作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以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为己任,尽心尽责积极做好份内工作。首先要发挥好镇教育指导中心的协调、指导作用,制订好实施规划,并做好检查、指导、督促规划的落实工作;其次要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发挥 1

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教职员工对九年义务教育的认识,并通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九年义务教育常识,使学校、家庭成为推行九年义务教育的有机整体。

第四篇:09樟市镇镇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樟市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厦广

(2014年10月10日)

今天,镇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次学习,对我的触动很大,现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谈一点认识。

一是深受鼓舞。作为主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国家及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给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这些也为搞好我镇的教育工作增强了信心。

二是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对照我镇的实际情况,要完成这个任务,我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面临校舍较紧张,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老百姓的法制意识不够强,各村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领导对教育的重视还不够等等。上述各种情况都会对我镇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带来阻力,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需要时间,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面对上述各种阻力,我的确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但是有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加上我镇良好的教育基础,我有信心也有决心将该项工作做好。

三是作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以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为己任,尽心尽责积极做好份内工作。首先要发挥好镇教育指导中心的协调、指导作用,制订好实施规划,并做好检查、指导、督促规

划的落实工作;其次要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教职员工对九年义务教育的认识,并通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九年义务教育常识,使学校、家庭成为推行九年义务教育的有机整体。

第五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在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中,我学习到了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公益性、统一性、义务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

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关注新义务教育法:“不收杂费”四个字的含金量。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这都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新基点。

杨淳博20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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