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积极探索,强力推进,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332人(科级干部25人)。其中:警示提醒277人,诫勉督导19人,责令纠错36人。
一、做到“四个到位”,确保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落到实处。
1、组织领导到位。盛市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安排部署后后,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示训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汉阴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县委常委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系点。同时,县纪委制定了《纪委监察局机关警示训诫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室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县纪委常委、室主任联系点,并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在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学习宣传到位。一是县委中心学习组举办了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纪委副书记马文新同志就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做了专题辅导,全体县级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全体同志参加了集中学习;二是列入全县第一、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必学内容,全县基层党组织共组织了316场次集中学习;三是纳入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在五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上,邀请市、县纪委领导做了五场专题辅导报告,对全县45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大宣教的作用,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单位组成宣讲团深入18个乡镇、48个部门巡回宣讲3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五是在全县3000余名机关党员中进行了知识测试;六是在全县32个党组织中开展了知识竞赛活动;七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泛宣传报道了警示训诫工作动态;八是各级各部门通过刷写标语、办学习专栏、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盛市、县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矗
3、落实责任到位。在工作中,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了县级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和挂联乡镇警示训诫工作责任,明确了纪委各室的具体任务和职责,乡镇和部门也层层落实了责任,初步解决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在工作中,县委各常委经常深入联系点,听取情况汇报,宣讲工作意义,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县纪委常委定期深入到各部门各乡镇,指导业务工作。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健全制度,细化工作。制发了《汉阴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细则》、《汉阴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流程图》,将警示训诫三项制度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予以细化,增加了工作的操作性,为全面推进警示训诫工作、准确运用三项制度奠定了基矗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组织、人事、信访、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会议,互通情况,收集线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形成了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合力。三是抓点示范、整体推进。年初,县纪委常委会确定涧池镇、县教体局等5各乡镇、5个部门为警示训诫工作示范点,实行纪委常委包抓负责制,培育典型,推广经验,推动了全县整体工作。7月,我们在涧池镇召开了全县警示训诫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四个乡镇和部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珺同志对进一步抓好警示训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召开了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汇报会,认真总结了我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取得的成效,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促进了全县警示训诫工作的开展。四是定期通报、督查指导。县纪委制发了《汉阴县警示训诫情况统计表》,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规定各乡镇各部门每月25号上报统计表,由党风廉政室进行分析,每季度通报一次。同时,由分管领导、有关室主任负责逐乡镇、逐部门进行现场指导,规范档案资料、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严把“三道关口”,不断提高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水平。
1、严把对象确定关。我们坚持从信访初核、纠风、执法监察、案件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属警示提醒的,不研究、不审批、不记录、只登记;属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或乡镇、部门研究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属责令纠错的初核材料均报县纪委审理后,才能实施,有效防止了用警示训诫代替思想教育、代替行政手段、代替纪律处分的三种不良倾向。如县纪委从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中发现少数乡镇和部门存在挤占、挪用少量专项资金等问题后,及时组织初核和审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对两个乡镇、两个部门的4名责任人予以诫勉督导,责成有关单位终止错误行为。
2、严把训诫谈话关。按照谈话触及灵魂、教育本人、保护挽救的总体要求,慎重确定谈话程序和内容。对已审定的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象下发谈话通知书,明确谈话地点、谈话时间和谈话方式,确定主谈、副谈、主持人、记录人,认真拟定谈话提纲;谈话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一指出训诫对象的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明确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期限。如县纪委对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实施诫勉督导谈话前,该同志不理解为什么对其实施警示训诫,有抵触情绪,
县纪委认真拟订了谈话程序、谈话提纲。谈话时,先由有关业务室通报了初核情况、存在的问题、危害性及应承担的责任,然后再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宣讲警示训诫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最后由分管书记陈绪伟同志对该同志进行了严肃认真、耐心细致的谈话。这种面对面的谈心交流,使该同志消除了抵触情绪,达到了心服口服,当场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出了整改承诺,取得了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处分无法达到的效果。事后,该同志深有感触地说:“我没想到警示训诫谈话这种方式,既严肃,又坦诚,没有这次提醒,我认识错误肯定不会这么深刻,就有可能酿成大错。感谢组织对我的爱护和关心”。
3、严把监督整改关。对训诫对象实施谈话后,我们要求警示提醒对象定期汇报情况,诫勉督导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承诺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令纠错对象迅速落实帮教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回访,定期了解警示训诫对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如实填写《跟踪回访手册》,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如:今年初,群众举报龙垭镇黄龙村村主任杨某长期滞留集体资金、公款私存及低于市场价购买困难户救济粮的 ……此处隐藏10120个字……过回访,大多数同志对自己的错误纠改到位,只有个别同志没有及时纠改,给予了纪律处分。如2014年3月县林业局一副局长多占土地建房,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后,整改不及时,群众仍有反映,县纪委及时回访,指出问题,帮助其纠正了错误行为。四是社会监督制度。邀请长期聘任的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对训诫对象进行监督,主要对训诫对象8小时以外进行监督,成为组织正面监督的有益补充,促进更广泛、更全面地了解训诫对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保证。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一项新事,更是一件硬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才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明确工作主体。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警示训诫
防线的主体,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配合下积极行使警示训诫职能,不断拓宽组织监督领域,发挥警示训诫防线的整体功效。二是夯实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我们始终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坚决履行起“一岗双责”责任。制定了《中共蒲城县委、纪委领导警示训诫工作职责分工一览表》,把全县24个乡镇、74个县级部门划分成四个片区,分别由县委领导和纪委领导负责抓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三是延伸组织网络。把警示训诫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了县委领导、纪委领导警示训诫防线联系点,树立工作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落实了工作责任,健全了工作制度。县信用联社结合工作性质,制定了“违规违纪人员诫勉谈话制度”、“农村信用社主任任前警示谈话制度”等制度。2014年对7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用社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对5名信用社主任、7名主管会计进行了任前谈话,收到了良好效果。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要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教育;要以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为根本,增强对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硬性约束力;要以细化创新“三项制度”、“四项机制”为重点,分类设置做好警示训诫;要以实施人性化监督为关键,建立纠偏纠错机制;要以健全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为保证,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健康开展,真正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实在在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构建一道让广大干部思廉、倡廉、守廉、保廉的警示训诫防线。
第五篇:2014年实施警示训诫防线2014年实施警示训诫防线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单位:
为了全面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反腐败防范纠错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1、警示训诫防线是各级党委(支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以及具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形成反腐倡廉的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
2、实施警示训诫防线旨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防微杜渐,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扩大反腐败工作的群众基础,增强反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
3、实施警示训诫防线是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具
体实践,全面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依靠制度的约束力,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增强防范的严密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警示训诫防线是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的一道监督警戒线,是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形式。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实施警示训诫防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关口前移,强化监督,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努力为全面完成全局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必须坚持教育为主、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挽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把握政策、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基本制度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
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
四、工作措施
1、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关口前移,杜绝各类腐败思想的滋生。
2、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腐败问题。树立清廉高效形象。
3、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实行半年和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干部群众举报的单位个人,实行问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将按有关规定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4、局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警示训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促进我局系统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长足发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公司(筹建处)党委、党支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全反腐败惩防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和各项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核。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把握政策界限。在实施过程中,既要防止把警示训
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混为一谈,克服违反程序、不讲原则、不敢批评的不良倾向,又要防止警示训诫代替纪律处分、放松办案的错误倾向,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3、注重工作实效。要将澄清问题与帮助改正错误相结合,耐心教育与限期整改相结合,强化监督与营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相结的,从实际出发,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分类处置,增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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