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线索收集、职工发现排查隐患奖励制度
为使企业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激励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建议及举报范围
(一)建议:凡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建议
(二)举报范围:
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发放,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等现象。
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五类:原铺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七类: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八类: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等。
二、建议、举报主体和形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
行为进行举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
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于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采用电
话、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散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兑现奖励。
三、举报电话
公司受理各类举报
举报电话:xxxxxxxxxxx
四、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建议或安全举报,受理人应立即做好书面记录并到
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举报内容,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
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
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
全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到
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
书面呈报安全科。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
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科应做好记录,并于每季度的最后
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5、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五、奖励标准
根据建议或事故隐患举报情况每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50—100元,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科申报,
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由安全费用中支出。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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