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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合同

时间:2024-09-20 21:59:25
【精华】委托管理合同十篇(全文共14515字)

【精华】委托管理合同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管理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花园之清洁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位于**省**市**大道**花园之清洁管理业务。

二.委托管理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另外包括垃圾清运。

三.甲方责任:

1.根据**花园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卫生制度,教育属下员工注意清洁卫生,共同维护卫生环境。

2.在**花园内外设置适量垃圾桶、烟灰缸等卫生用具,便于环境卫生保持。

3.派人监督委托范围内的卫生质量标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意见。

4.免费提供清洁用的水、电,并为乙方提供工作休息室及工具房各一间。

5.在乙方按照甲方之要求进行玻璃幕墙清洁时提供吊船等设备。

6.如遇特殊清洁工作要求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便安排有关工作。

四.乙方的责作

1.按照标书之要求人数标准选派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身体健康的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

2.教育属下员工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制度、保证属下员工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属下员工原因引起之损失、伤害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

3.保证属下员工能按乙方之规定穿着制服并佩戴工牌。

4.严格管理属下员工在工作时爱护甲方财物,如造成损坏,将负责予以赔偿。

5.教育属下员工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定,如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严格按照标书之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7.接受并完成由甲方提出的有关清洁工作及特殊业务事项。

8.如遇有关部门的清洁卫生检查,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合格通过检查。

9.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大厦之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时应主动及时通知甲方;当台风吹袭或遭水浸后应有义务协助甲方参与抢险工作。

10.指定专人负责对属下员工管理,并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协调甲乙双方之关系,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要求。

11.赔偿员失的责任

1)在履行本业务的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责任,以及属于乙方工作人员责任,而给甲方或第三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2)关于前项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以该赔偿责任保险之金额进行支付。

a.对个人进行赔偿最高累计每个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最高累计每一项事故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

b.对物资损失进行赔偿时最高累计每一项事故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五.工作人数、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乙方保证提供不少于标书之要求的清洁人员驻场工作,各有关工作范围、工作标准详见标书所列,乙方派出的人员在大厦内,不能服务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不足标书内要求人数,甲方有权按工资比例在乙方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另派驻人员工作实行早、中班二班制。

六、合同金额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清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七、付款方式

乙方在每月最后一日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甲方须于十五天内交付服务费,以转账支票方式付款。

八、合同期

本合同的合同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合同运作

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投标管理提案书及附件规定之人员人数、工作标准进行运作。在日常工作中,乙方工作人员数量或工作标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投诉,乙方必须12小时内妥善处理,如投诉三次以上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十.本合同签订后一般不能中途终止,如因甲乙双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终止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制定有关补充附件或通过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章: 签章:

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甲方: (委托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受托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就固定资产委托管理一事,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固定资产信息:

固定资产总价值 (大写: 元),固定资产数量:xx 。 详情如下:

1.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价值:

二、固定资产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于 起,到 止,共 年。

三、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自愿将上述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相关证件交予乙方委托管理和使用。

甲方委派符合条件的甲方人员到乙方操作上述固定资产。

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上述固定资产信息。

甲方保证交予乙方时,上述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可靠。

5.甲方不承担委托管理期内,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上述固定资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甲方承担正常的保险和车船使用税。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有权使用上述固定资产。

2.乙方应妥善保管上述固定资产,并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的工作,维持固定资产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3.确保甲方上述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固定资产和相关证件。

4.保证固定资产的操作者由甲方指定或经过甲方同意。

5.乙方负责固定资产操作者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6.委托管理期内发生的除保险和车船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固定资产相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办费用。

8.不得使用甲方固定资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9.严禁利用上述固定资产从事盈利性或超负荷的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此处隐藏11016个字……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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