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4年城管处在县委、县政府及城建局领导的帮助支持下,本着以人为本、造福于民的原则,狠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胜利的完成了14年工作。现就14年的工作和15年的工作计划作一汇报,请予批评指正。
台安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处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4年工作总结
一、道路建设、维修及硬化工程:
(一)、黑色路面维修工程:
实施了黑色路面维修工程,对繁荣北街、外环路、东市路等多处破损路段进行了维修,维修面积共22380平方米,投资228.5万元。
(二)、硬化工程:
1、人行路铺设彩砖工程:完成了兴顺街、富强街、百丰达等16处人行路的建设工作,共铺设彩砖12853平方米,砌筑沿石1747延米,砌筑台阶120平方米,共投资136.93万元;
2、人行路铺设理石板工程:实施了振兴路人行路改造工程,铺设理石板面积9742平方米;实施了胜利路东段(转盘至工商局)人行路改造工程,铺设理石板面积8336平方米;实施了胜利路西段(光明街至暗渠)人行路改造工程,铺设理石板面积9924平方米。三处工程共28000平方米,投资约750万元。
2、人行路维修工程:完成了大庆路、红旗路东段、繁荣北街维修方砖工程,共维修方砖面积5030平方米,共投资37.9万元。
(三)、道路改造工程
1、繁荣南街拓宽改造工程,道路全长1100米,原有道路两侧各拓宽2.5米加宽至18米;人行路实施铺设高质理石板工程,铺设理石板12000平方米。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将电力、弱电空中线缆实施落地。工程投资1100万元。
2、新街道路摊铺工程,道路全长350米,宽6米,共2100平方米,投资29.4万元。
(四)、巷道、小道口建设工程
完成了菜库小区西侧路、老食品厂等处巷道工程建设,铺设黑色路面共25560平方米,小道口5000平方米,整个工程投资407.8万元。
二、路灯的建设与维修工程
(一)、巷道亮化工程:完成了工会北侧、原养路段征稽所东侧等25处巷道路灯安装工程,因地制宜,安装不同规格LED路灯,共168盏。整个工程投资86.4万元
(二)、主街路亮化工程:完成了繁荣街、向阳路、爱家街(爱家小区东)等12条街路的路灯安装工程,共安装LED路灯280盏,共投资173万元。
(三)、路灯改造工程:完成了盘山出口、鞍山出口等7条街路灯头更换工作,共更换LED灯头515盏。
(四)、路灯维修工作:工作人员加强路灯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更换损坏高压钠灯350个,镇流器100个,触发器200个,接触器10台,空开10个,瓷灯头50个,铝压接套管600个,更换地埋线1100米,防老化线600米,使用材料费共11.8万元。
三、排水工程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一)、排水管线建设工程
1、完成了繁荣南街雨水管线工程,在道路两侧铺设钢筋混凝土管线各一条,全长920米,同时更换人行路、黑色路面上井盖72套,投资70万元;
2、完成了小西街污水管线工程,全长450米,投资48万元;
3、完成了交通局办公楼、金墅花园、盛世家园下水接点、管道铺设工程,投资6.3万元;
4、完成了老边沟污水改造工程,铺设管线460米,建造一座二级污水提水泵站,于11月10日竣工交付使用,工程共投资120万元。
(二)、检查井改造工程:
为了防止城区主街路上的检查井盖轧坏,排除安全隐患,实施污水、雨水检查井盖改造工程,全部更换成铸铁井盖,共96套。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井盖砌实上平,四周切割整齐,用摊铺料恢复平整;工程投资5万元。
(三)、加强日常维护工作:
重点加强了居民区地段管线清掏维护工作,维修检查井202座,清掏检查井180座,清掏管线1200延米,更换水泥井盖 136 套;安装、更换雨水井篦子62套;雨水井座32套。整个工程投资20万元。
四、市政设施综合治理改造
1、实施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
在肉联厂东侧新建停车场一座,面积约19000平方米,现已完成场地硬化工作,投资68.5万元。
2、弱电落地改造工程
完成胜利路(转盘至联通)、联通至工商局弱点落地工程,铺设管线660米,投资19.5万元。
3、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在去年的基础上,完善了监察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区域、事项三明确;增派人员加大对基础设施的管理力度,查处破坏方砖、理石、灯杆等设施事件12起;巡查发现破损井盖176个、方砖107平、条石132米,都得到了及时的维修;发现供热、自来水、电业破损井盖97个,并通知这些权属单位及时维修;处理违规事件严格按法规条例执行,送达各类整改通知书63份,并都得到跟踪处理。
五、加强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1、成立排水防涝领导小组,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对城区排水管网进行提前清掏,对1、3号泵站进行了检修,保证排洪畅通无阻;成立50人应急抢险队伍,城区分为9处排水防涝重点区域,防汛期指派专人负责。
2、加强物资准备,准备5台应急抢险车辆、防汛道旗20面,编织袋5000条、9台排涝潜水泵,发电机2台,确保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
六、完善管理制度、改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 完善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公开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11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2、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完善了指纹机签到系统,对外部工程作业人员实行现场签字签到制度,指派责任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杜绝了迟到、早退、漏岗现象的发生。
3、通过对八项规定、六个禁令、反对四风等规定、讲话的学习,改变、加强了单位的工作作风建设,使得我们城管人树立了牢固的心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
2015年工作计划
城管处2015年计划实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1、新建道路工程:拟实施老甘露宫至鞍山出口道路建设工程;红旗路(水岸茗都)延伸至鞍山出口道路建设工程;红旗路西端延伸至台盘路道路建设工程;小西街(自来水西侧)至前进西路(电业)道路建设工程;前进西路(北转盘西)道路建设工程,共59805平方米,计划投资1554.93万元。
2、道路改造工程:拟实施东市路、繁荣北街(两转盘之间)、政府前两横一纵、人民路(政府前)、南门桥至郊中5条道路改造工程,共91995平方米。计划投资2207.8万元。
3、人行道、广场改造工程:拟实施繁荣北街(汉卿广场至大庆路)人行道铺设理石板工程,2036平方米;拟实施鞍山出口、沈阳出口、盘山出口、高速出口、南门桥至郊中五处方砖(大)铺设工程,共73842平方米;拟实施汉卿广场北三角区广场理石板铺设工程,共2897平方米;拟实施老边沟(交警队至二高中后侧)道路两侧沿石改造工程,共2500米。十项工程计划投资757.3万元。
4、巷道黑色路面及人行路工程建设工程:拟实施公安局北侧、百丰达东侧、恩良医院西侧、金水豪庭南侧、原征稽所东侧共8条巷道黑色路面的建设工程,共13478平方米,计划投资188.7万元。拟实施菜库东西路、食品厂南北路等12处人行路建设及维修工程,共17296平方米,计划投资182.5万元。
5、道路维修工作:春季黑色路面和硬覆盖维修要做好前期的普查、汇总工作,避免出现遗漏,做到无死角。提前拿出计划,争取5月底完成维修工作。
二、排水管网的维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1、管理与维护:加大管理力度,做好新建楼房、竣工楼房的普查、监管工作,严禁违规私自接下水、污水接入雨水管道的现象发生。全面开展监管、接点、施工、验收工作。实现管理细化、有序。
2、下水管网建设:拟实施繁荣北街污水、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小西街至前进路污水、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前进西路污水、雨水管线建设工程,外环路(胜利桥至高速出口)污水雨水管线工程,共需铺设管线全长12374延米,投资557万元。
三、加强路灯的维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1、管理维护:完善日常维护、巡检工作,做到晚上巡查,第二天马上维修,确保亮灯率。
2、路灯安装工程:拟实施老甘露宫至鞍山出口、红旗路(水岸茗都)延伸至鞍山出口、红旗路西端延伸至台盘路、小西街(自来水西侧)至前进西路(电业)、前进西路(北转盘西)、新建外环路(胜利桥至东北区)5条新建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共安装路灯394盏,计划投资197万元。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与建设,城管处2015年对城市基础设施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规范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秩序,提高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1、依据《鞍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城区户外广告实施统一规范设置,包括楼体广告牌、道旗、站牌、灯杆牌等,已安装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限期改造,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
2、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城区的风貌、格局、城市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
3、户外广告应保持完好、整洁、牢固、美观,不得有过期广告、脱色广告,不得有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4、为了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取得审批手续的同时向审批部门缴纳管理保证金,一年后无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返还保证金。
(二)、架空线缆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1、实施城区架空线缆落地管理,电业、弱点等权属单位应积极支持,按规定时间完成架空线缆落地工作。
2、城区架空线缆落地的施工和管理工作,依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有架空线缆区域修建道路、人行路时应设计预埋管道,同步建设以备使用,消除“空中蜘蛛网”现象,同时加强对私立黑杆的管理力度。
3、管理电业、移动等附属设施,如配电箱、光交箱等设施及其护栏安装须通过城管处审批,按照规定地点,统一规格、样式安装。对已有的进行统一规格改造安装。
4、管理交警、民政、交通等安装的附属设施,如公交车站牌、街路牌、交通指示杆牌等必须按照统一规定模式安装。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已完工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城管处按时进行验收,并按规定缴纳维修保证金。
3、实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大修后3年内不得挖掘的制度,紧急抢修工程可以先行开挖,24小时内到城管处补办道路挖掘许可;道路开挖前对地下管线的建设,实行政府协调、部门会商的制度。
4、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如路灯、井盖、路面、人行路等发现破损后,保证24小时内完成维修,因施工材质或季节原因不能维修除外。
(四)、道路设施管理
1、占用人行道卖车须经城管处审批,在保证留出人行道的前提下,按批准的面积、地点设置摆放,并按期缴纳占道费。
2、人行道、广场禁止摆放杂物,并保持整洁,禁止一切破坏人行道、绿地的行为。
3、要道路平整,人行道功能完善,无障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人行道3米宽以上必须铺设盲道。
4、为加强城市道路的管理,使管理更加精细化,对不同街道区域实行三级管理,分级确定管理办法:
(三级管理具体见附页)
(五)、路灯设施管理
1、完善城市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摸黑路。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安装路灯率达100%,公共区域安装路灯率达98%以上。
2、加强路灯日常巡查、维修工作。夜晚巡查,白天及时维修,对不亮的路灯在24小时内维修好,保障亮灯率达到99%以上。
3、完善用电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设立责任人、责任区,严格落实。
4、严禁路灯私接电源,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立即拆除并严肃处理。
(六)、排水设施管理
1、制定管道共同建设政策和计划,提供使用不开挖技术的记录。
2、建立完善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入网要求达到排放标准,保证排水通畅,无跑冒现象,井盖完好无缺漏。
3、严禁私自接下水,下水工程实施须经城管处的审批、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坚持雨、污分流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原则必须按雨污分流方案实施,同时严查私自把污水接入雨水管道现象。
5、占压、占用、报废、穿越(加固)排水管道设施须经城管处审批,并缴纳设施赔偿费。
6、加大对排水设施破坏偷盗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和偷盗检查井盖等设施的行为。
7、做好汛期城市防汛设施检查、出水口清淤,做好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编制好专项应急预案。
8、禁止占用、破坏排水明渠等排水防涝设施,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清淤工作。
(七)、对上级督办事项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市民、媒体反馈答复,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市民投诉、媒体曝光处理率合格标准为100%。
后附:2015工程计划情况表
台安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处
二0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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