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inghui25”为你整理了这篇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1年,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抓医保改革契机,努力推进江北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上半年,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简要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建党百年,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带头学。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全面推进,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拟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总体要求、学习内容、主要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党史教育各项工作迅速展开。截至目前,局理论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研讨4次。二是深化党员集中学。结合“三会一课”、“周二夜学”、专题培训等形式,同时依托“学习强国”资源平台将党史学习融入日常,深化学习效果,截至目前,实现“学习强国”学习全覆盖,“周二夜学”中党史专题学习研讨6次。组织完成局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四本必读书目的征订,实现必读书目全覆盖。此外,组织开展医保政策业务学习,以学促行,充分调动机关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医保为民”的本领。三是多种形式深入学。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宣讲,在局党支部、团支部的组织安排下,开展了“学党史、谈使命”微党课,积极选派青年干部参加全区青年理论宣讲大赛暨微型党课大赛,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区党史知识竞赛;此外,赴宁波北仑张人亚党章学堂开展“重温党史激情怀、锤炼党性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结合4月份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成立普法宣传小组,开展“‘医’心跟党走,‘保’障为民生”实践活动并做好“五进”现场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册,参与现场活动的群众达500余人次;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专题培训,培训人员共260人,有效拓宽我局党史教育覆盖面。
(二)深化改革实践,着力推进医保“数字化”转型。一是提升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率”。制作宣传海报和折页、电子医保凭证申领使用简介、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通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街道(镇)、学校、企业等进行推广,并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展电子医保凭证有奖激活活动,方便参保群众全面了解、积极参与。此外,走访指导辖区大型医疗机构、连锁药店,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促进申领、使用率整体提高。截至目前,我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52.2%、结算率达4.63%。二是提升政务服务“网办率”。开展医保经办培训班和“云课堂”直播,并通过8718前洋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讲解,通过医保政策在线讲解和“浙里办”现场操作示范,让企业和群众学会在线办理医保业务;在医保大厅增设平板电脑,面对面指导办事群众在线办理医保业务;开展医保在线经办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单、建立钉钉和QQ群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广覆盖宣传引导,有效提高医保在线经办知晓率和使用率。此外,针对浙江政务服务网2.0新推出后暂时存在的应用、查询不便等共性问题,汇总问题、形成建议、协调反馈,及时疏通网上办事的堵点。三是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全面贯彻12项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按要求做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197家定点医药机构、1502名医生、1218名护士、279名执业医师及药师的国家编码映射;28000余条医疗服务项目、22000余条药品、4500余条医用耗材的国家编码比对及编码入库备案;29家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和医保基金结算清单数据上传;70余条贯标问题数据核查整改,并做好新增贯标数据审核上报和赋码工作。四是推进管理服务“精细化”。制定《关于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满意度工作方案》,创新工作理念,优化业务流程,调整医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重新认领事项10个,调整事项16个;加强部门协调,会同大数局清理我局超期件9件;有效降低差评件数量,上半年差评件数量(4件)为全市各区县最低。此外,持续推进精准高效参保,截至6月底,我区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9.6%,参保人数达273493人。五是实现转移接续“一网通办”。积极对接“长三角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与上海全市,江苏徐州、常州、无锡、连云港、盐城、宿迁、泰州和安徽省本级等省市的医保转移接续“一网通办”,方便参保人“一站式”办结医保转移接续业务。
(三)突出质量效益,精准实施惠民减负举措。一是积极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制定《开展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承办医疗救助工作以来,我局累计救助8412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94万余元。2020年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个人年度自负超5万元的高额医疗费用困难人员帮扶救助,共计救助13人。二是高效承接职工医保“二次申报”。社保省集中后,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完全拆分,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模式由原五险统一申报调整为“二次申报”,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承接。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提高经办效率,我局制定《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二次申报工作预案》,及早宣传引导、增设潮汐窗口、开启延时服务,确保业务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职工医保申报业务6000余件,一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三是稳妥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征。根据市局《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核对并减征2020年12月份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共计16990家单位,168799人,减征金额6436.08万元。四是继续做好2021年度低边人员参保资助。加强与街道、甬城农商银行等部门高效协同,严格审核资助申请材料,顺利将资助金发放资助对象,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负担。2021年,共资助三老人员和精减退职职工105名,资助金额35230元。
(四)严格准入支付,规范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一是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邀请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参与定点准入现场审核,上半年,共受理6家医药机构的准入申请,经网上审核、现场检查和专家评估,全部审核通过,已签订医保服务协议4家,其余2家经医保系统测试合格即可签订。此外,及时做好约200条信息变更登记,并与相关定点医药机构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辖区10家定点医疗机构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以第九医院为试点,探索建立病案填报、反馈复核工作机制,并积极在全区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区病案入组率和DRGs点数法付费精准率。三是开展统算数据分析。为加强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付费管理,我局在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预算总额指标解答和控费指导的基础上,合理审慎做好预算指标调整初审上报。上半年,共初审通过因床位数增长申请增加2020年度医保预算总额的医疗机构3家合计增加1291万元,以及因职工医疗、生育两险合并申请增加2020年度医保预算总额的医疗机构9家合计403万元,并上报市局终审。四是落实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量并及时回款,按照采购周期及时完成协议续签工作。上半年,完成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1批、第2批约定采购量,完成国家带量第2批第2年约定采购量上报并督促医疗机构完成协议签订,并完成国家带量第5批带量采购国家集中采购平台约定量审核上报。
(五)贯彻两部条例,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质效。一是法制宣传凝共识。为做好新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我局扎实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培训座谈、实地走访、线上线下立体宣传,进一步提高监管机构、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上半年,分发宣传册、折页共计1万余册,专题授课8场次,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二是自查自纠找隐患。对照两部条例相关规定,细致摸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自查自纠“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本次自查自纠范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全部194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其中59家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情况,合计违规费用74.5万元,拟退回金额为11.9万元。三是依法监管见成效。经过长期实践与总结,我区医保基金日常稽核巡查和网上医疗费用审核已成常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也初见成效,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模式已初步建立。上半年,现场巡查定点医药机构43家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32家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1家次,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1家次,暂停医疗保险服务费用结算6家次,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家。
二、2021年度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在省、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党史学习教育。一是持续深化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率先示范做用,带领全体党员沿着红色足迹学党史,努力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上炼出真功夫。二是坚持以学促干。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标,服务参保群众、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努力破解医保工作在新时期、新环境、新要求下存在的各项难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三是践行以学促改。深入开展访民情察民意,发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上,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进一步推进参保提质扩面。一是全力做好居民医保年度申报工作。指导好街道(镇)、社区(村)和学校过细做好年度申报通知和办理工作,做到“全员保”“及时保”“尽早保”,确保全区户籍人口参保率保持在全市前列。二是持续拓展“医银合作”深度和广度。加强与甬城农商银行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经办服务和参保资助等工作的质量效益。三是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未参保的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帮扶,做到“认定一户、参保一户”,确保全额免缴参保率达到100%。此外,持续开展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专项治理,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迎接上级贯标验收检查。积极配合市局完成贯标验收,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相关编码常态化维护,确保医保端国家编码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逐条关联对应。二是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与卫健部门协调对接,及时完成辖区内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按照《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基准分的规定条件,做好下半年医药机构定点准入工作。12月份,完成辖区内67家医疗机构和127家零售药店的协议续签。
(四)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医保行风建设。坚持“您的满意,我的标准”服务理念,抓紧抓好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经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落细落实“干部走出柜台”、“提前服务、延时服务”,以优质贴心的服务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满意度。二是提升“互联网+医保”服务。积极推广“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服务方式,做好问题收集反馈,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2.0平台医保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提升办事体验。此外,继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定点医药机构、街道、学校和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激活率和使用率。三是提高基层经办质效。深入开展“请上来、走下去”的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能力素质,让群众在家门口即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五)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质效。一是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区级医保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建立,积极运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培训、信息抄告、问题移送和对接沟通、处置反馈等各种方式履行好本单位涉及医保管理的具体职责,切实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监管资源和手段,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绩效。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沟通对接机制。深入开展“医?保同行 真情为民”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访民情、讲法规、凝共识”,推动医保和医药机构“双医联动、同向同行”,发挥江北区定点医药机构协会作用,建立沟通对接和问题反馈长效机制,及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指导帮扶工作。三是完善医保新政落地实施措施。在实地走访基层、企业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三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群众期盼,积极完善配套措施,并及时向市医保局和区级有关部门提出共性问题解决建议,稳妥有序做好两部条例落地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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