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按照上级总工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配套改革试点及创建“和为贵”品牌内容的工作,加大与职代会建设、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双争”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四个强化”,做好“三个引领”,明确职责分工,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调研督导,深化提升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联系引导,突出“四个强化”
1、强化组织领导,为工作提供保障。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责任成员单位,将推进此项工作和工会组建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纳入工会职责范围,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思路,把握工作方向。
2、强化分类涉及,明确工作要求。
分类确定了四个不同类型的单位工作要求:对工会工作基础较好的光明、正大等大企业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对民营企业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对乡镇企业等规模较小的单位提出了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对行业工会、产业工会、新社会组织提出了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
3、强化联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与人社、民政、工信、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了解掌握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三方四家共同参与、宣传、提醒、引导和督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4、强化典型选树,营造舆论氛围。联合司法局、宣传部等部门,借助微信工作群、网上工作平台、公众号等新媒体,发挥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和平台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供无接触式法律服务,推动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防范法律风险,减少劳动争议隐患。向企业发出提示函,解答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政策及方式方法,向企业与职工宣传协商的理念,推动企业建立和规范集体协商制度。
二、协商工作取得的成效
目前,我市独立建会企业已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对照实效标准进行自查,我市所有建立党委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所有获得工会集体荣誉称号及有各级劳动模范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这些企业独立签订文本,上报备案。
三、开展协商工作的做法
本市辖10个镇街和3个工业园区,形成服务业引领型、工业主导型、观光农业主导型三大功能区。辖区企业存在规模较小、数量较多、劳动力密集、制度不规范、工会基础相对薄弱,根据这一实际,充分发挥镇街总工会、社区工会和园区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职工加班工资及个人劳动合同签订等,反复酝酿协商,坚持“马上就办”、“一线工作法”,指导要求各镇街总工会工资协调指导员分类分块,包保推进。
1、强化指导员管理,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市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选聘、管理、考核等制度,我们调整充实扩大了20人组成的兼职指导员队伍。在管理上,制定了《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安排部署工作、交流通报情况、座谈解决问题、记录工作日志、集中汇报述职等工作制度,对负责督导的责任区做到指导有记录,协商有成效。
2、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质量。在具体工作中,要求企业工会严格把好“九个关键环节”(资料准备、代表产生、提出要约、实现协商、职代会表决、双方签约、审查备案、公布公示、履行落实)。规范“要约、应约、协商、审议、签字、公示、送审”等法定环节和“工作链”,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定期召开指导员协调会和督导会,了解镇街和企业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深入企业协助督促指导和代表企业工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健全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及要约书、答复书、报告书、工资集体协议书、会议纪录、公告等档案资料,严格协商程序,建立报告、备案、审核制度,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运作。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围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部署、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
3、实施考核评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镇街及开发区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各镇街及经济开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暂行办法》,计分标准及《工资集体协商文本》标准要求,对文本展评情况进行通报。在推荐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推荐的必备条件,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在推荐和评选劳动模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荣誉时,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重要评选条件。
四、协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协商活动,在化解企业劳资矛盾、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和效益提升、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①一些企业的协商过程职工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②集体协商工作不均衡、谈判主体变化频繁,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建设也滞后于协商发展的需要;③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大,经济效益不佳,很难确保工资收入的增长;④行业内职工流动性大,收入差异大,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履约难,即使坐到了谈判桌前,也往往流于形式,工资集体合同存在执行难,不能确保职工真正提高劳动报酬;⑤企业工会干部特别是私有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工会干部及兼职指导员队伍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工作不能保持其连续性。
五、下一步打算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会的标准和职工的期望存在不小的差距,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总结经验,站在更高的角度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机制。
1、分类指导,不断扩展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对于集体合同即将到期的企业及时进行督导,进行续签;对于工友创业园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促使其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争取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新领域中实现集体协商工作的突破。
2、注重质量,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水平。重点加强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结合实际,在协商中既要取于谈,又要善于谈,有理有据地提出协商要求。今年将继续举行集体协商文本展评活动,进一步促进各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
3、加强监督,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联合人社局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
文档为doc格式